广东将取消普通公路收费 大型桥隧以外免费通行
发布于 2018-03-07 23:27:00 浏览 次新快报3月7日讯,广东普通公路收费站撤销,实现全省大型桥隧以外普通公路免费通行。
新快报记者6日日获悉,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出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指出将完善车辆通行费监管模式,实现普通公路免费通行。
《实施意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未来三年价格改革的系统谋划,是今后一个时期价格改革的行动方案。到2020年,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政府提供普遍性公共(公益)服务或体现一般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逐步取消。
在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方面,《实施意见》提到,完善车辆通行费监管模式,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实现全省大型桥隧以外普通公路免费通行,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立足合理回报,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城市交通价格管理,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票价、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形成城市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未来三年 价格改革还有什么动作
◎城市居民用气同城同价
将逐步推进省天然气管网分类同网同价和城市居民用气同城同价,加快推进简化水价分类。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价机制
根据成本、医疗费用控制等因素动态调整价格,优化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加快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
加快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高中、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收费,逐步推进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进程。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继续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政策,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对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收费实行分类分档管理,积极推行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完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政策;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改革。
◎着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收费措施。坚持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逐步取消政府提供普遍性公共(公益)服务或者体现一般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违法违规收费项目;全面放开竞争环节和领域的收费,取消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系统收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制定出台司法服务等重要专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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